中国商务港是由中国商务港总部、事业管理部、客服中心组成自己的全国市场体系。事业管理部是以加盟形式加入。欢迎加盟商申请加盟成为中国商务港事业管理部或客服中心。
一.总部的主要职责是中国商务港发展方向、市场策略和产品设计的制定;全国市场体系的组织管理、监督以及基本制度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技术平台的开发和建设,为全国市场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和运营维护;全国统一的企业宣传的规划、策划和实施。
二.事业管理部是中国商务港总部在全国范围内以省级行政区划建立的区域管理机构,在总部授权下代表总部履行对其管理区域内客服中心的发展、指导、培训和监督的职能。发展是指在其授权的区域内筹建客服中心、指导客服中心的运营、组织和协调培训业务、监督和维护市场秩序。事业管理部根据与总部加盟协议的约定分享其相关收益。热忱欢迎加盟。
(一) 中国商务港事业管理部的基本权利:
事业管理部在遵守中国商务港规章各条款的前提下,即赋予如下的基本权利:
1.获准在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特许区域内按中国商务港的要求开展所有业务;
2.获准在特许区域内发展客服中心,但不得发展并管理二级客服中心;
3.有权使用中国商务港网站及其资源运营平台的各种资源;
4.参加中国商务港总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及其他的共同活动;
5.有权使用中国商务港CI系统;
6.参加中国商务港总部的教育训练和业务培训;
7.有权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或针对特许经营业务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总部的事先书面审批同意,并在总部指导下进行;
8.有权要求总部持续地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以及必要的协助;
9.按加盟协议的约定享受收益分成。
(二) 中国商务港事业管理部的职责和义务:
1.使用“中国商务港”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办公场所安装所规定的招牌和标志;
2.接受总部所定的培训研修计划,业务人员必须经总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
3.按总部制定的各类文件、手册信息正确地宣传“中国商务港”的理念、经营目标、经营方式和交易规则,并积极发展客服中心。凡以 欺骗或误导的方式发展客服中心,经批评不改正者,取消事业管理部的资格。给总部造成损失的,总部保留追诉的权利;
4.经培训合格后建立BJCA的授权代理点,为辖区内的用户办理CA认证;
5.指导辖区内客服中心发展用户、开展业务;
6.对辖区内的用户升级和核心用户借用易通的申请进行复审并提出确切的意见;
7.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客服中心和用户的投诉,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8.接受总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辅导和考核,遵循总部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所提的建议和指导;
三. 客服中心是指在同意遵守中国商务港特许经营体系的前提下 ,获得中国商务港授权而设立的从事中国商务港特许经营业务的经营实体。客服中心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开展商务活动,自负盈亏。但要遵守中国商务港“特许经营体系”的各项文件规定及双方的约定,并将所有用户及产品信息等与中国商务港业务有关的资讯统一存放在总部的数据库中。客服中心建立在地级城市,加盟的客服中心以“中国商务港XXX市客服中心”的名义开展中国商务港的业务。客服中心根据与总部加盟协议的约定分享其相关收益。欢迎加盟成立客服中心。
(一) 中国商务港客服中心的基本权利:
客服中心在遵守中国商务港规章各条款的前提下,即赋予如下的基本权利:
1.获准在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特许区域内按中国商务港的要求开展所有业务;
2.获准在特许区域内发展用户,但不得发展并管理二级客服中心;
3.有权使用中国商务港网站及其资源运营平台的各种资源;
4.参加中国商务港总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销及其他的共同活动;
5.有权使用中国商务港CI系统;
6.参加中国商务港总部的教育训练和业务培训;
7.可以建立中国商务港***市客服中心网站(按总部设计要求开发),以便所属区域的业务拓展;
8.有权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或针对特许经营业务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总部的事先书面审批同意,并在总部和所属事业部的指导下进行;
9.有权要求总部持续地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以及必要的协助;
10.按加盟协议的约定享受收益分成。
(二) 中国商务港客服中心的职责和义务:
1.使用“中国商务港”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办公场所安装所规定的招牌和标志;
2.接受总部所定的培训研修计划,业务人员必须经总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
3.按总部制定的各类文件、手册信息正确地宣传“中国商务港”的理念、经营目标、经营方式和交易规则,并积极发展用户。凡以欺骗或误导的方式发展用户,经批评不改正者,取消客服中心的资格。给总部造成损失的,总部保留追诉的权利;
4.协助用户办理用户升级手续和开立结算帐户,严格按BJCA证书发放要求和流程为协议用户制作证书,并按年更新证书。BJCA的授权代理点设在各事业管理部;
5.指导用户按交易规则发布信息,进行交易,为用户交易提供高质量、全程和及时的服务;
6.对协议用户升级为核心用户和核心用户借用易通的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确切的意见;
7.妥善保管用户资料,建立交易台帐,并保存完整与准确的交易记录。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与结算中心核对账目;
8.正确和勤勉地对待用户的投诉,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接受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服中心经营活动进行的检查、辅导和考核,遵循总部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所提的建议和指导;
10.参加总部为客服中心所举办的共同活动或单项活动。
联系中国商务港总部咨询电话:400-706-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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